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动物免疫接种的意义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动物免疫接种的意义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答新修订《动物防疫法》2021年5月1日正式施行。修改的主要内容,一是完善动物防疫方针。
二是完善防疫责任体系。
三是完善防疫制度体系。
四是完善公共卫生保障。
六是完善防疫体系建设。
七是完善防疫保障措施。八邑完善法律责任设定。
(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四章 动物疫病的控制
第七章 动物诊疗
一、免疫接种:为了预防、控制和消灭狂犬病,我国规定对所有犬实行强制性免疫,每年一次,由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免疫接种过的动物发放统一的《宠物健康免疫证》。
二、疫苗:为提高免疫效果,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今年对城区宠物犬的免疫全部采用进口狂犬病疫苗,疫苗统一采购发放,统一免疫程序。犬注射疫苗后,观察二十分钟,若无异常反应,即可安全离开。
三、办理《宠物健康免疫证》:对初办犬免疫证,需一张一寸犬照片。集中免疫期间免费办理免疫证;非集中免疫期办理犬免疫证需缴纳50元办证费,以上均含注射一次进口疫苗。年检:对上年度已办过免疫证的,缴纳30元办证费,含注射一次进口疫苗。对幼龄犬(3月龄以内)、病弱、体温不正常、妊娠后期的犬,待正常时再进行免疫接种。
四、办理免疫证地点: 各区、县(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所在地均为常年免疫办证地点,养犬户可不分地区就近办理。
是违法行为。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违反了《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依照《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予以罚款(货值10-50)。
对动物进行隔离,按强制免疫要求分别注射猪瘟、蓝耳病、口蹄疫疫苗,并加施二维码标识,隔离期满后检疫合格的出具检疫证明后放行。隔离期内的隔离费用、饲养管理费用由货主承担。 符合下列条件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不符合的,按照农业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畜禽标识符合农业部规定; (二)临床检查健康; (三)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
未经检疫和动物无畜禽标识是两码事,但是,法律未规定运输无畜禽标识的动物的处罚措施。
一、免疫接种:为了预防、控制和消灭狂犬病,我国规定对所有犬实行强制性免疫,每年一次,由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免疫接种过的动物发放统一的《宠物健康免疫证》。
二、疫苗:为提高免疫效果,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今年对城区宠物犬的免疫全部采用进口狂犬病疫苗,疫苗统一采购发放,统一免疫程序。犬注射疫苗后,观察二十分钟,若无异常反应,即可安全离开。
三、办理《宠物健康免疫证》:对初办犬免疫证,需一张一寸犬照片。集中免疫期间免费办理免疫证;非集中免疫期办理犬免疫证需缴纳50元办证费,以上均含注射一次进口疫苗。年检:对上年度已办过免疫证的,缴纳30元办证费,含注射一次进口疫苗。对幼龄犬(3月龄以内)、病弱、体温不正常、妊娠后期的犬,待正常时再进行免疫接种。
四、办理免疫证地点: 各区、县(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所在地均为常年免疫办证地点,养犬户可不分地区就近办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动物免疫接种的意义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动物免疫接种的意义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